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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审查时应当进行听证的情形有哪些

日期:2025-05-01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再审审查时应当进行听证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一般应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的情形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如申请再审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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