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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正法律文书笔误的规定

日期:2023-11-15 来源:| 作者:| 阅读:16次 [字体: ] 背景色: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   检察院发现制作的法律文书存在笔误的,应当作出《补正决定书》予以补正。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补正法律文书笔误的规定。

条文释义: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制作,本条明确规定,发现制作的法律文书存在笔误时,应当采用补正决定书的方式予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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