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再审申请人余显有因覃昌英、余承镇、余业庆(以下简称覃昌英等人)诉阳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阳春市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7日作出的(2017)粤行终129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7月17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11月30日作出(2018)最高法行申5385号行政裁定,提审本案。
最高法指令再审:具有股东会议性质的公司会议应认定为股东会议公司召开由全体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会议,并就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形成《公司会议纪要》),该会议具有公司股东会议的性质,应认定公司召开过股东会议。
本期转载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条规定: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以上规定,本案应优先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关于物质损失的规定。
历任最高法院长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司法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规定的。
民事和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指南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最多经两级法院审判后就会生效。但是如果对生效判决不服,认为判决有错误或其他法定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程序不是法院审理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而是纠正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今天跟大家分享终审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时,如何提起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和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申诉受案范围、邮寄地址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登记四室,邮政编码:100062。如需实地查询请到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肖村桥南顶路红寺村316号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