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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民事行政申请再审用)

日期:2023-02-20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51次 [字体: ] 背景色:        

再审申请书(民事、行政申请再审用)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号判决/裁定/调解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再审申请书副本×份

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 本申请书供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用,用A4纸书写或打印,左边留2.5cm、右边留2cm边距。

2.“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栏,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出生时间、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3.“再审申请人”署名栏,系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捺印;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印章。

4.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3)具体的再审请求;(4)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6.有新证据的,应当在事实和理由之后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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