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2021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
李某某诉某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林业行政赔偿案,由于第三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违法行政行为在损害发生和结果中的作用大小,确定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财产损害赔偿中,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财物,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房屋损失赔偿时点的确定,应当选择最能弥补当事人损失的时点。在房屋价格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以违法行政行为发生时为准,无法弥补当事人的损失。此时以法院委托评估时为准,更加符合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害,无法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金和相应的利息损失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赔偿的方式、项目、标准等予以明确,赔偿内容直接且确定的,应当作出具有赔偿金额等给付内容的判决。
原告的损失已经通过行政补偿途径获得充分救济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其行政赔偿请求。
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等以及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属于直接损失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赔偿法维护和救济受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功能与作用,对该法第三十六条中关于赔偿损失范围之“直接损失”的理解,不仅包括既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虽非既得但又必然可得的如应享有的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等财产利益损失。本案中,如果没有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强拆行为的介入,周某某是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程序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故这部分利益属于必然可得利益,应当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将判令追缴的赃物发还被害单位,并未侵犯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最新标准!每日436.89元!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1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36.89元计算。此次公布的赔偿金标准比去年增长了27.55元,涨幅约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