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须知、申请再审的条件、申请再审的方式、申请再审的流程、申请再审的时限、再审案例。
贵州12348律师说法:民事再审申请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审判监督程序”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再审”。“民事再审”如何申请?向哪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贵州 12348 律师给您一份民事再审申请指南。
民事再审申请书(贵州省高院)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不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时使用的文书。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1950年7月20日,贵州省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9月21日,贵州省人民法院改设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2月1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迁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自成立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关于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指定管辖案件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的规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贵阳市云岩区发生的部分民商事一审案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机关法官全员办案暂行办法2014年12月5日省法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机关法官全员办案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调阅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卷宗办法为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规范、快速和安全调阅案件卷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调阅案件卷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有利于促进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再犯、改进工作;有利于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法院的整体工作部署,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使司法建议工作不断规范,取得实效。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的公告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在2021年度的统计数据发布前,以贵州省2020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547元的标准,贵州省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法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为38273.5元以下;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为38273.5元以上(不含本数)153094元以下。此后,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更新的,以更新后统计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