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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再审

关于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指定管辖案件的公告

日期:2023-09-05 来源:| 作者:| 阅读:8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的规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贵阳市云岩区发生的部分民商事一审案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商事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1.轨道、公路等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2.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二、级别管辖标准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上述民商事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贵州省现有基层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确定。

三、二审上诉法院

对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上述民商事一审案件提起上诉的,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四、协议管辖

当事人协议选择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依法审查确定。

五、执行事项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第一审法院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负责执行;

2.申请执行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贵阳市云岩区的,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如需咨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相关事宜,请拨打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51-88932130。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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