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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专栏简介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发送申请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 承诺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第三人破产,申请执行人请求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不予支
    日期:2024-05-10 点击:0次

    承诺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第三人破产,申请执行人请求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为担保债权实现办理的预告登记,不享有物权期待权,不足以排除执行
    日期:2024-05-10 点击:0次

    为担保债权实现办理的预告登记,不享有物权期待权,不足以排除执行再审申请人四川盛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鸿投资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四川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通建设公司)、四川省巴中市集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洲房产公司),一审第三人成都润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洲房产公司)、四川润洲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洲商业公司)、殷绍普、陈永生、殷玉龙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终11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曾受让案涉债权、后将案涉债权转让他人的当事人不应在执行回转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4-04-23 点击:4次

    曾受让案涉债权、后将案涉债权转让他人的当事人不应在执行回转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回转程序中,由在原执行程序中取得执行财产、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当事人承担执行回转程序中返还财产及孳息的义务,而排除已通过法院拍卖或与原申请执行人正常交易而取得执行财产的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当事人受让胜诉债权后,又将债权依法转让他人,则该当事人取得对价系基于与债权转让合同对方的案涉债权转让合同关系,而债权转让合同关系与原胜诉债权法律关系本身是两个不同的关系;胜诉债权转让后,上述当事人不能基于胜诉债权去申请执行并取得执行财产,其亦不应承担因执行回转而发生的执行财产返还的义务。

  • 债权连续转让过程明确清晰,可以依最后受让人申请直接依法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日期:2024-04-23 点击:3次

    债权连续转让过程明确清晰,可以依最后受让人申请直接依法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虽未直接书面通知被执行人,但以在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了被执行人,且在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程序中被执行人已经知道了债权转让的情况,被执行人关于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 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日期:2024-04-19 点击:2次

    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180条第2款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强制执行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的表现,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二审判决认定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属于不可抗力,系适用法律错误。

  • 宋某军、赵某、刘某源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监督系列案
    日期:2024-04-18 点击:4次

    宋某军、赵某、刘某源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监督系列案受理及审查情况 2022年6月,宋某军等认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宋某与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一案中存在违法情形,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
    日期:2024-04-11 点击:5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批复发布前终结执行的,自批复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超出该期限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回应群众期待需求
    日期:2024-03-28 点击:9次

    “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我们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工作主题,把全国两会精神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立足强执善执促推良法善治,把‘九分落实’做得更实。”最高法执行局党务廉政专员韩峰说。

  • 执行程序中,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不考虑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
    日期:2024-03-23 点击:6次

    再审申请人蔡明晓因与被申请人蔡双玲、蔡雪琼、胡其满、蔡明雪、金宏、谢文滨、林雅国、蔡清圃、蔡煌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2019)闽民终3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 执行中,协执义务单位银行错误地配合轮候法院扣划了执行款,后发现属轮候查封,提出执行异议,可否申请撤销
    日期:2024-01-22 点击:11次

    执行中,协执义务单位银行错误地配合轮候法院扣划了执行款,后发现属轮候查封,提出执行异议,可否申请撤销扣划执行行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宋云春等特殊程序、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2021)最高法执监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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