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抗诉 >> 监督研究

如果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日期:2023-10-14 来源:| 作者:| 阅读:8次 [字体: ] 背景色:        

如果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做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