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诉律师网
 

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和一般诉讼代理的区别

日期:2023-02-1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202次 [字体: ] 背景色:        

风险代理和一般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风险代理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合同,即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自己的事务交由另一方处理的协议。风险代理是一种败诉不收费,胜诉或者执行到位,按标的比例收费的方式,好处在于客户承担的成本比较少。律师的这种收费方式在国外称胜诉酬金(Contingt Free)或附条件收费。与一般代理的根本区别就是把律师的报酬与案件结果联系在一起。律师风险代理的律师为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能否收取报酬,由案件是否胜诉决定。

比如普通代理一个货物买卖案件,标的200万,普通收费,收取10万元律师亦是常见的,一旦败诉,律师费是不退的,当事人会觉得负担很大,但如果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当事人负担就会小很多。如果是风险代理,如果胜诉了,按约定的比例支付风险代理费,当事人负担就小的多。不过风险代理中,律师费要比普通案件高一些,毕竟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承担了案件败诉不能获得律师费的风险。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