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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监督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岗位工作流程之规范接待和案件管理

日期:2023-08-19 来源:| 作者:| 阅读:7次 [字体: ] 背景色: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岗位工作流程之十

规范接待和案件管理

接待群众来访和申请监督事项,应当按照《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的规定,依法、有序、文明、规范,接待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办理群众来访和受理诉讼监督事项,应当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做好案件数据统计、分析;案件移送后,要依照法律规定时限,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立卷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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