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发现纠错程序是由院长发现的吗?
院长发现纠错程序是由院长发现的吗?根据法律规定,纠错程序应当是法院依照职权进行纠错。法院纠错程序,院长并非一定是错误裁判发现人员,但院长必须是纠错程序的必要环节。各级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均异常繁重,院长不可能有那么多精力对一个法院数以万计的案件挨个予以审查。因此,实践中,除了院长在工作中自己发现本院生效文书中存在确有错误的情形,绝大多数纠错程序是由院长以外的主体所引发,实践中,法院依职权再审,大多数由当事人通过申诉而引发。如果您正在维权的路上,不知道如何申诉,可与我们联系。